中龙协字〔2026〕9号
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舟协会主办,四川省体育局社体中心、四川省龙舟协会、乐山市体育局、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承办的2026年全国龙舟锦标赛定于2026年5月6日至10日在四川省乐山市举办。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经研究,选调以下人员参加竞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主 任:夏云建(国际级)
委 员:王建农(国际级)、殷学锋(国际级)
二、技术代表兼安全监管专员
魏 伟(国际级)
三、裁判委员会
总裁判长:吴 勇(国际级)
副总裁判长:祝 浪(国际级)、严 华(国际级)、
汪 毅(国际级)
裁判长:王拥军(国际级)、蒋锦霞(女国际级)、
袁新国(国际级)、吴加福(国际级)、王井强(国际级)、
董立兵(国际级)、王磊磊(国际级)、杨 彬(国家级)、
李建华(国家级)、吴灿钊(国家级)、徐 智(国家级)
助理裁判长:徐玉洁(女一级)
宣告员:黄馨文(女一级)、董 菲(女一级)
四、报到与离会
请仲裁委员会人员、技术代表、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编排长于5月5日到达赛区,检查和协助赛区落实各项工作;其余人员于5月6日到达赛区;上述人员于5月11日离会。
联系人:魏老师,13568744954。
五、经费
(一)选调人员在赛区食宿、交通费由承办单位负担;选调人员的差旅费报销范围为本人所在地到赛区往返费用。报销标准按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31号)执行。
(二)选调人员飞机票由组委会统一购买或只报销七折及以下机票费用;火车票报销标准为硬座、硬卧或高铁二等座,超支部分自理;自驾报销应提供汽油票、过路费等票据,按照在编所载人数报销,同时不得超过在编所载人数高铁二等座票价之和,超支部分自理。
(三)比赛期间主办方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发放抵离日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补助计360元/人。
(四)选调人员需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发生意外伤害、伤病事故,一切责任自行承担。
六、其他要求
(一)因故不能参加竞赛工作者,需报到前5个工作日向中国龙舟协会竞赛与裁判委员会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选调其他人员。
(二)请各单位通知选调人员按时赴赛区报到。选调人员请提前将抵达信息告知赛区,同时确定返程订票事宜;因个人原因造成返程票者将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七、公示
公示期:2026年4月15日至19日。
如有异议,请与中国龙舟协会联系。
电 话:010—67143391
邮 箱:zglzxh@126.com
中国龙舟协会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