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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龙舟协会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青少年龙舟锦标赛暨U系列龙舟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2026-07-17102

中龙协字〔202643

各有关单位:

2026年全国青少年龙舟锦标赛暨U系列龙舟赛定于2026820日至24日在湖北宜昌市举行。

现印发竞赛规程,请遵照执行并积极组队参赛。

中国龙舟协会

2026716

2026年全国青少年龙舟锦标赛

U系列龙舟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舟协会

承办单位: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湖北三峡文旅集团

协办单位:宜昌市龙舟协会

二、活动内容

(一)全国青少年龙舟锦标赛暨U系列龙舟赛

(二)龙舟文化夏令营(龙舟文化才艺交流展示活动)

三、竞赛日期及地点

日期:2026年8月20至24

地点:宜昌市夷陵区三峡游轮中心游艇俱乐部(前湾)

四、竞赛组别

共设八个组别:

(一)U10混合组

(二)U12混合组 

(三)U16混合组

(四)U18混合组

(五)U23男子甲组

(六)U23男子乙组

(七)U23女子甲组

(八)U23女子乙组

各组别均以省(市、区)龙舟协会、学校或俱乐部为单位组队参加,分别接受8-12支队伍报名(凡报名参加比赛的队伍须同时报名参加龙舟文化才艺展示活动,节目形式不限,个人或集体均可)。

五、竞赛项目

(一)U10混合组、U12混合组、U16混合组 12人龙舟:100米、200米直道赛;

(二)U18混合组、U23男子甲组/乙组、U23女子甲组/乙组 12人龙舟:100米、200米、500米直道赛。

六、竞赛办法

(一)根据中国龙舟协会审定的《中国龙舟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20年版)》,按实际竞赛需求执行。

(二)参赛队人数

1.U10混合组、U12混合组、U16混合组、U18混合组:

各队限报16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鼓手1人、舵手1人、划手10人(上场参赛需5男5女),替补队员2人。

2.U23男子甲组/乙组、U23女子甲组/乙组:

各队限报16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鼓手1人、舵手1人、划手10人,替补队员2人。

(三)比赛龙舟由组委会提供。各队可自带划桨,划桨规格须符合中国龙舟协会竞赛规则要求。

(四)队旗的要求

1.各参赛队需自行设计带有队伍队徽(logo)的电子队旗,底色不限,要求:2048*1024像素,分辨率不低于720dpi,格式为照片(.JPG)或矢量图(.ai)。

2.各参赛队自备直角三角形大、小队旗各1面。

大队旗:旗面高1.6米、宽2.4米,颜色不限,面料不透光,双面印有xxxx龙舟队,文字均由左至右书写。

小队旗:旗面高0.6米、宽0.8米,颜色不限,面料不透光,双面印有队伍名的标准简称。

(五)比赛方法及抽签

1. 比赛设4条赛道。

2. U10混合组、U12混合组采用二轮赛的方式进行。二轮用时相加,用时少者名次列前。如二轮用时相等,则以第二轮用时少者名次列前。

3. U16混合组、U18混合组、U23男子甲组/乙组、 U23女子甲组/乙组采用预赛、复赛、半决赛、小决赛、决赛的方式进行。

4. 比赛的分组抽签在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比赛的赛道、舟号根据实际情况于赛前在检录处抽签决定。

参赛要求

(一)参赛队员必须遵守中国龙舟协会关于赛事、安全等相关规定与要求。

(二)为建立科学、规范的赛事管理机制,统筹加强全国青少年龙舟队伍的注册管理,保障参赛队伍相关权益,报名参加本次赛事的所有队伍须进行注册,未注册的参赛队伍请参照本年度中国龙舟协会相关注册要求于赛前完成注册工作。

(三)参赛年龄与资格

1. U10混合组:20161月1日(含)后出生,鼓手、舵手年龄不限、性别不限。 

2. U12混合组:20141月1日(含)后出生,鼓手、舵手年龄不限、性别不限。

3. U16混合组:20101月1日(含)后出生,鼓手、舵手性别不限。

4. U18混合组:20081月1日(含)后出生,鼓手、舵手性别不限。

5. U23男子甲组/女子甲组:20031月1日(含)后出生,鼓手、舵手性别不限。

6. U23男子乙组/女子乙组:20031月1日(含)后出生,鼓手、舵手性别不限。资格要求为非体育院校学生、非体育特长生。

(四)参赛人员必须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相关规定,必须遵守中国龙舟协会相关规章制度。因兴奋剂违规被禁赛1年以上、因兴奋剂违规或违反其他赛风赛纪原因处于禁赛期内的运动员和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身份参赛。

(五)所有参赛运动员和辅助人员必须接受系统的反兴奋剂教育,通过线上教育准入考试,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登录并注册“中国反兴奋剂教育平台”https://cleanmedal.chinada.cn/,学习“运动员专区”“辅助人员专区”相关课程,获取证书),证书签发时间需为2026年。各参赛队学习、考试后将证书下载、打印,并填写《2026年全国青少年龙舟锦标赛暨U系列龙舟赛反兴奋剂准入合格人员名单》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扫描,并将扫描件于2026年82日前发送至组委会及中国龙舟协会运动员委员会邮箱。

(六)参赛运动员须经本年度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具有着衣无协助游泳200米以上能力。

(七)参赛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本年度人身意外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60万元。

(八)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穿符合组委会要求的救生衣参加比赛和训练。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各参赛队7月18日11:007月27日17:00时登录中国龙舟协会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系统https://lzt.tianmagroup.com。(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0  

2.各队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报名资料至系统。

3.组委会严格审核参赛资格,并按递交完整报名资料(确认函报名表已盖章、证件照信息符合要求)的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各组别满额即止),报中国龙舟协会复审后确定参赛队。参赛队名单将在中国龙舟协会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组委会通知各参赛队。未注册队伍、报名资料不全、超出规定队数及逾期报名均不予接收。

4.联系方式:

1)赛事组委会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9072760422

电子邮箱:3204621135@qq.com

2)中国龙舟协会

运动员委员会(线上报名)

联系人:朱老师,18357751205

  箱:ydywyh2026@126.com

竞赛与裁判委员会(参赛资格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13973764108

中国龙舟协会运动员注册平台

联系人:刘老师,18560943353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单项成绩

各组别单项均录取前6名。报名参赛在6队以下时,按实际报名参赛队数录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颁发证书。

(二)总成绩

各组别总成绩均录取前6名。报名参赛在6队以下时,按实际报名参赛队数录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颁发奖杯、奖牌和证书。

(三)积分办法

1、单项积分按第1名得N+1分,第2名得N-1分,第3名得N-2分……以此类推,N为参赛队数。

2、总成绩为各组别单项积分相加之和。如积分之和相等,U10混合组、U12混合组、U16混合组以200米直道赛成绩优胜者名次列前,并以此类推;U18混合组、U23男子甲组/乙组、U23女子甲组/乙组以500米直道赛成绩优胜者名次列前,并以此类推。

各参赛队队员均颁发纪念品一份。

十、经费

(一)各参赛队往返旅费自理。

(二)组委会为宜昌市以外参赛队提供以下服务:

1.各队在编人员(不超过16人)5天4晚的食宿接待,须入住组委会指定的宾馆,每队缴纳1600元食宿费,不足部分由组委会承担。

2.提供宜昌三峡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的免费接、送服务各1次(分批抵达的队伍只接、送1次)。

3.提供在赛事期间由指定宾馆至赛场的交通接驳服务。

4.其它费用均自理。

十一、日程安排

(一)820

全天:各参赛队报到、训练(训练安排表另发)。

下午: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

(二)821

上午

开幕仪式

U16混合组、U18混合组、U23男子甲/乙组、U23女子甲/乙组100米直道赛预赛、复赛、半决赛

U10混合组、U12混合组100米直道赛轮次赛(第一轮)

下午

U16混合组、U18混合组、U23男子甲/乙组、U23女子甲/乙组100米直道赛小决赛、决赛

U10混合组、U12混合组100米直道赛轮次赛(第二轮)

各组别100米直道赛颁奖仪式

(三)822

上午

U16混合组、U18混合组、U23男子甲/乙组、U23女子甲/乙组200米直道赛预赛、复赛、半决赛

U10混合组、U12混合组200米直道赛轮次赛(第一轮)

下午

U16混合组、U18混合组、U23男子甲/乙组、U23女子甲/乙组200米直道赛小决赛、决赛

 

U10混合组、U12混合组200米直道赛轮次赛(第二轮)

 

各组别200米直道赛颁奖仪式

(四)823

上午

 U18混合组、U23男子甲/乙组、U23女子甲/乙组500米直道赛预赛、复赛、半决赛

下午

各参赛队龙舟文化才艺交流展示活动(请所有参赛队准备龙舟文化才艺展示节目,个人或集体均可)

(五)824

上午

 U18混合组、U23男子甲/乙组、U23女子甲/乙组500米直道赛小决赛、决赛

 

U18混合组、U23男子甲/乙组、U23女子甲/乙组500米直道赛颁奖仪式

 

各组别总成绩颁奖仪式

下午

离会

十二、技术官员

仲裁、技术代表、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裁判长由中国龙舟协会选派;辅助裁判、专业志愿者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三、未尽事项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龙舟协会。

附件:附件1-9.docx

附件10:报名系统操作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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