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龙协字〔2026〕44号
各有关单位:
2026年海南自贸港乡村龙舟大赛定于2026年8月8日至10月4日在海南省澄迈、陵水、三亚、乐东、临高、海口举办分站赛,在万宁举办总决赛。赛事由中国龙舟协会、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海口市人民政府、三亚市人民政府、万宁市人民政府、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澄迈县人民政府、临高县人民政府、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共同主办。
现印发竞赛规程,请遵照执行并积极组队参赛。
中国龙舟协会
2026年7月21日
2026年海南自贸港乡村龙舟大赛
竞赛总规程
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推动龙舟运动普及发展,丰富群众文体生活,服务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促进文体农旅融合与乡村振兴,进一步释放体育消费潜力,打造海南省龙舟运动品牌赛事IP,特举办2026年海南自贸港乡村龙舟大赛,制定竞赛总规程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龙舟协会、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海口市人民政府、三亚市人民政府、万宁市人民政府、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澄迈县人民政府、临高县人民政府、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海南省体育赛事中心
协办单位: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国资委、共青团海南省委、海南省龙舟协会
运营单位:海南沃德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富阳祥瑞水上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
澄迈分站赛:2026年8月8日—8月9日
陵水分站赛:2026年8月22日—8月23日
三亚分站赛:2026年8月29日—8月30日
乐东分站赛:2026年9月5日—9月6日
临高分站赛:2026年9月12日—9月13日
海口分站赛:2026年9月19日—9月20日
总决赛(万宁):2026年10月3日—10月4日
以上时间为竞赛日,如有变化以各分站赛竞赛规程为准。
三、比赛地点
澄迈分站赛:澄迈县南渡江指定水域(澄迈大桥至金江大桥段水域)
陵水分站赛:陵水县陵水河指定水域(椰林大桥至滨河北路至陵水大溪桥至滨河南路合围水域)
三亚分站赛:三亚市三亚河指定水域(河西路至新风桥至河东路至情人桥合围段水域)
乐东分站赛:乐东县昌化江指定水域(沿江南路乐东文化中心北侧永甘大桥至拦水坝水域)
临高分站赛:临高县文澜江指定水域(江北路至贯南路至江南路至跃进路合围段水域)
海口分站赛:海口市海口湾指定水域(云洞图书馆西侧海域)
总决赛(万宁):万宁市港北港指定水域(港北码头南侧水域)
四、竞赛组别及项目
男子组:22人龙舟100米、200米、500 米直道赛
混合组:12人龙舟100米、200米、500 米直道赛
特邀组:22人龙舟100米、200米、500 米直道赛
(注:特邀组为总决赛设置组别,分站赛不设该组别)
五、参赛办法
(一)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具备无协助着装游泳200米以上能力。
(二)各组别报名资格
男子组:以市县、乡镇、村(居)、高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单位组队报名,原则上各单位限报一支队伍。
混合组:以市县、乡镇、村(居)、高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单位组队报名,原则上各单位限报一支队伍。
特邀组:总决赛设特别邀请组,由组委会定向邀请港澳台及东南亚国家队伍参赛。拟邀请不少于8支队伍,单独编排赛程、设奖。
(三)运动员资格
1. 不接受现役、退役皮划艇/赛艇运动员报名参赛。
2. 本省、省外在琼人员须具备凭证(身份证+含1年以上社保/居住证明)方可参赛。
3. 整个赛事期间,每名运动员仅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不可跨分站换队、不可兼项。
4. 特邀队伍资格另行确定。
(四)分站赛参赛要求
1. 每站(男子组、混合组)共接受24支队伍报名;其中混合组队伍限报8支,男子组队伍限报16支,各组别的报名队伍如低于6支,该站取消此组别竞赛,已报名的队伍编排至其他分站赛。
2. 每支队伍最多参加两个分站赛比赛。
(五)总决赛参赛要求
1. 每个分站赛各组别总积分前2名队伍直接晋级总决赛。已获总决赛资格的队伍,不得报名参加其余分站赛。
2. 除直接晋级总决赛的队伍外,各分站赛各组别总积分第三名的队伍,按积分由高至低排序,排名前3名的队伍获得晋级总决赛资格。
3. 晋级总决赛队伍的名称、参赛组别和项目不变。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订的《中国龙舟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20版)》。
(二)参赛队人数和要求
1. 男子组:每队限报28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员1人、鼓手1人、舵手1人、划手20人、替补队员4人。
2. 混合组:每队限报16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员1人、鼓手1人、舵手1人、划手10人、替补队员2人。各参赛队应该有最少4名、最多5名同性别划手参赛,鼓手、舵手性别不限。
3. 特邀组:每队限报28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员1人、鼓手1人、舵手1人、划手20人、替补队员4人。
4. 各队伍须设队长1名,统一佩戴组委会配发标识,负责赛事对接、沟通及队伍管理。
5. 比赛龙舟由组委会提供(含龙头、龙尾、专业鼓、标准舵),符合中国龙舟协会器材标准。比赛划桨可自备,规格须符合中国龙舟协会竞赛规则要求。
6. 分站赛和总决赛均设4条赛道,为静水水域;单条赛道宽度 13.5 米,水深不低于 3.5 米。
7. 队旗:各参赛队自备直角三角形大小队旗各1面:大队旗旗面高1.6米、宽2.4米,颜色不限,面料不透光,双面印有xxx龙舟队,文字均由左至右书写;小队旗规格:旗面高0.6米、宽0.8米,颜色不限,面料不透光,双面印有队伍标准简称。
8. 各参赛队须统一比赛服装的款式和颜色。比赛时,运动员必须穿着救生衣。
七、比赛方法及抽签
(一)分站赛根据实际报名情况,采取“预赛—复赛—半决赛—小决赛—决赛”或“轮次赛”的赛制进行。
(二)总决赛各组别各项目采用“预赛—复赛—半决赛—小决赛—决赛”赛制。如某个单项参赛队伍数量不足该赛制的规定要求,由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赛制和编排。
(三)分站赛、总决赛的各组别各单项预赛分组抽签在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比赛的赛道、舟号根据实际情况于赛前在检录处抽签决定。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奖励办法
1. 分站赛及总决赛各组别参赛队伍超过10支时,取总积分前8名进行奖励;参赛队伍少于或等于8支时,取总积分前6名进行奖励,颁发奖杯、奖牌、荣誉证书和奖金。特别邀请组单独排名、单独设奖。
2. 奖金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分站赛奖金标准(税前)
名次 | 男子组奖金(元) | 混合组奖金(元) |
第1名 | 11000 | 7000 |
第2名 | 9000 | 6000 |
第3名 | 8000 | 5000 |
第4名 | 7000 | 4000 |
第5名 | 6000 | 3500 |
第6名 | 5000 | 3000 |
第7名 | 4000 |
|
第8名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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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3000 | 28500 |
备注:未获得名次并顺利安全完赛的队伍获完赛奖励(男子组2000元/队、混合组1000元/队) | ||
(三)总决赛奖金(税前)
名次 | 男子组奖金(元) | 混合组奖金(元) | 特邀组奖金(元) |
第1名 | 50000 | 32000 | 50000 |
第2名 | 25000 | 16000 | 25000 |
第3名 | 20000 | 12000 | 20000 |
第4名 | 15000 | 10000 | 15000 |
第5名 | 13000 | 9000 | 13000 |
第6名 | 11000 | 8000 | 11000 |
第7名 | 9000 | 7000 | 9000 |
第8名 | 7000 | 6000 | 7000 |
合计 | 150000 | 100000 | 150000 |
(四)积分办法
1. 单项积分:各组别各项目按第一名得 N +1分,第二名得 N-1分,第三名得 N-2分,以此类推至最后一名,N为参赛队数。
2. 总积分:分站赛、总决赛均以三个单项积分相加,总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总积分相等,以500米成绩优胜的队伍列前。
九、报名办法
(一)分站赛报名截止时间
澄迈分站赛:2026年7月31日,报满即止;
三亚分站赛:2026年8月14日,报满即止;
陵水分站赛:2026年8月21日,报满即止;
乐东分站赛:2026年8月28日,报满即止;
临高分站赛:2026年9月4日,报满即止;
海口分站赛:2026年9月11日,报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1. 线上报名:请参赛单位填写报名表(需加盖公章),上传全套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至赛事组委会,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 成 联系电话:18289559265(微信同号)
联系人:陈杨波 联系电话:13819131155(微信同号)
邮箱:hnslzydxh@163.com
2.特邀组由组委会定向邀请,按要求提交队伍资料,由组委会统一审核。
(三)报名提交材料(详见附件)
1.《2026年海南自贸港乡村龙舟大赛报名表》。
2. 运动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有效体检健康证明。
4. 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保障周期覆盖赛事全程,保额不低于60万元人民币。
5. 自愿参赛免责声明书。
6. 参赛队伍全体成员免冠白底小二寸证件照电子版、队伍简介,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
(四)报名审核与人员变更
1. 组委会在收到报名材料及赛事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官方平台公布报名结果。
2. 报名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得更换运动员;因伤病、突发特殊情况需更换的,须在赛前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请及佐证材料,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每队在整个赛事周期内更换人员不得超过3人。
十、费用
(一)赛事不收取报名费,各参赛队伍交通、食宿、体检和保险等参赛相关费用自理。
(二)报名确认后每队需向赛事组委会交纳2000元参赛保证金,参赛期间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比赛结束后退还。
(三)特邀组由组委会承担比赛期间的食宿费用。
十一、赛风赛纪和安全工作
(一)严格落实《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中国龙舟协会《龙舟竞赛赛场行为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凡在比赛中无故弃权、闹赛罢赛、打架斗殴、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育道德和赛风赛纪规定者,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各参赛队须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要求,实行领队教练负责制;要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安全知识、赛风赛纪的宣传教育,增强运动员的安全意识,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和安全事故发生。
十二、仲裁、裁判员由赛事组委会选派。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遇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或取消比赛以组委会通知为准。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归属赛事组委会。
附件:附件:1-6.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