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龙协字〔2026〕51号
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舟协会、广元市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龙舟协会、广元市体育局承办的2026年中国(广元)国际凤舟赛定于2026年8月31日至9月1日在四川省广元市嘉陵江女儿节主会址水域举行。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经研究,选调以下人员参加竞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主 任:刘木松(国际级)
委 员:姚云平(国家级)、祝 浪(国际级)
二、技术代表兼安全监管专员
陈雪花(国际级)
三、裁判委员会
总裁判长:李劲松(国际级)
副总裁判长:石晓红(女国际级)、刘佐俐(女国际级)、沈卫锋(国际级)
裁判长:尤莉蓉(女国际级)、李建华(国家级)、严石(国家级)、彭道秀(女国家级)、杨毅斌(国家级)、夏 博(国家级)、何 康(国家级)、汪阳帆(国家级)、潘建辉(国家级)、郑建煌(国家级)
宣告员:李诗涵(女一级)
四、报到与离会
请仲裁委员会人员、技术代表、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编排长于8月28日到达赛区,检查和协助赛区落实各项工作;其余人员于8月29日到达赛区;被选调人员于9月2日离会。
联系人:魏靖雅,13568744954。
五、经费
(一)选调人员在赛区食宿、交通费由承办单位负担;选调人员的差旅费报销范围为本人所在地到赛区往返费用。报销标准按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31号)执行。
(二)选调人员飞机票由组委会统一购买或只报销七折及以下机票费用;火车票报销标准为硬座、硬卧或高铁二等座,超支部分自理;自驾报销应提供汽油票、过路费等票据,按照在编所载人数报销,同时不得超过在编所载人数高铁二等座票价之和,超支部分自理。
(三)比赛期间主办方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发放抵离日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补助计360元/人。
(四)选调人员需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发生意外伤害、伤病事故,一切责任自行承担。
六、其他要求
(一)因故不能参加竞赛工作者,需报到前5个工作日向中国龙舟协会竞赛与裁判委员会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选调其他人员。
(二)请各单位通知选调人员按时赴赛区报到。选调人员请提前将抵达信息告知赛区,同时确定返程订票事宜;因个人原因造成返程票者将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七、公示
公示期:2026年8月11日至15日。
如有异议,请与中国龙舟协会联系。
电 话:010—67143391
邮 箱:zglzxh@126.com
中国龙舟协会
202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