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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龙舟协会关于印发第十五届上海世界华人龙舟邀请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2026-08-1924

中龙协字〔202653

各有关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舟协会上海市体育总会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主办的第十五届上海世界华人龙舟邀请赛定2026910日至14日在上海市青浦区举行。现印发赛事竞赛规程,请遵照执行积极组队参赛

中国龙舟协会

2026818

第十五届上海世界华人龙舟邀请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舟协会上海市体育总会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上海市龙舟协会上海市青浦区体育局、上海市青浦区海外联谊会、上海市青浦区体育总会上海市青浦区盈浦街道办事处、上海市青浦区夏阳街道办事处、上海青浦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9月1014日

地点:中国上海市青浦区青浦环城水系水城门水域

、参赛队伍和组别

12人龙舟混合组:组委会共邀请20支境内外华人龙舟队参赛。

四、竞赛项目

200米400米直道竞速(各参赛队需同时参加200米、400米直道竞速赛)。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人员须年满16周岁(即20101月1日之后出生)

(二)每队华裔选手不得少于6人。

(三)每队限报16人,其中领队1教练1鼓手1人、舵手1人、划手10人替补队员2。比赛中女性划手不得少于4人,鼓手、舵手性别不限。

(四)运动员须有着衣游泳200米以上的能力,报到时应提交县(区)级以上医院的身体健康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五)各参赛队运动员的健康状况、安全问题由各领队和教练员负责,领队必须签署全队参赛人员的《自愿参赛承诺书》。

(六)运动员应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60万元,并于报到时交组委会查验。

(七)各参赛队需在报名时提供个人免冠照片(电子版),用于组委会制作证件及检录卡。

(八)境外参赛队请携带2面国家或地区旗帜,用于赛场悬挂和在公开仪式上使用(尺寸为2号,160CM×240CM)。

(九)各参赛队应提供简介1份(包括队伍介绍、发展历史和大赛成绩等,附2-3张队伍照片),字数在500字以内,供组委会宣传使用。

(十)参赛运动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平竞赛原则,遵守体育道德,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严禁操纵比赛、参与赌博,严禁使用兴奋剂,做到安全参赛、文明参赛、干净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订的《中国龙舟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20版)》。

(二)比赛龙舟由组委会提供。各队可自带桨和救生衣,划桨和救生衣规格须符合中国龙舟协会竞赛规则要求,颜色须一致,舵采用固定式舵。

(三)比赛采用坐姿。

)各队运动员比赛服装颜色、式样要求一致。

)比赛方法和抽签

1.比赛4条赛道采取预赛、次赛、复赛、半决赛、决赛的方式进行

2.预赛分组抽签在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道、舟号于赛前30分钟在检录处抽签决定。

3.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服从组委会工作人员和裁判员的指挥和安排,必须穿着救生衣方能登舟参加训练和比赛。

4.所有参赛人员凭组委会统一制作的参赛证进入赛场。

5.各参赛队自备直角三角形大小队旗各1面,大队旗旗面高 1.6米、宽2.4米,颜色不限,面料不透光,双面印有×××龙舟队,文字均由左至右书写。小队旗旗面高0.6米,宽0.8米,颜色不限,面料不透光,双面印有队伍标准简称(前两字为地区名称,后两至四字为队伍简称)。

七、日程安排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比赛名次计算

总成绩(总积分)计算方式:200米直道竞速单项积分与400米直道竞速单项积分相加为该队总积分单项积分计算方法:第一名为n(参赛队伍数)+1分,第二名为n-1分,第三名为n-2分,以此类推,总积分高者总成绩列前积分相等400米成绩好者列前,如400米名次相同,则以200米名次优先的队伍列前

(二)名次录取

根据总成绩录取前八名,分别颁发奖金、奖杯和参赛证书;其他队伍(须遵守组委会纪律,且参加所有规定比赛)颁发奖金、纪念奖牌和参赛证书。

(三)奖金标准(人民币)

九、比赛费用

(一)食宿安排

受邀请的境外、市外队伍,往返上海的交通费用自理。组委会提供队伍抵、离上海交通场站的接送各一次,以及9月11日至14日在上海的食宿、本地交通和赛事相关活动费用(9月14日上午12:00前离会)。

(二)其他要求

1.报到工作于9月11日8:00正式启动,离会人员请于9月14日12:00前办理离会手续。凡提前报到、逾期离会及超出核定名额的人员,各项费用均由本人自行承担,按实际情况结算,标准为每人450元。

2.凡中途退出比赛、弃权、罢赛、扰乱赛场秩序、违反赛场纪律的参赛队,所有费用自理。

十、安全事项

(一)领队为各参赛队安全责任人,负责全队的安全工作。比赛期间各参赛队伍的安全责任,由参赛队自行承担。

(二)患有传染性疾病未痊愈或痊愈后不满30天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三)在竞赛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如极端天气等),应服从组委会指挥,确保安全。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方式

1.本次比赛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书面确认的形式进行。

2.请有意参赛的队伍在上海市龙舟协会官网下载确认函和报名表(www.shdba.org),于8月20日前将由领队签字的确认函电子版发送至上海市龙舟协会邮箱:spark556@hotmail.comwebmaster@shdba.org。

3.组委会对报名队伍进行审核后确定邀请参赛队伍并发送邀请函,请收到邀请函的参赛队伍将参赛报名表、队员照片、队伍简介及护照扫描件于8月25日前发送至上海市龙舟协会邮箱:spark556@hotmail.com、webmaster@shdba.org。

4.联系方式

上海市龙舟协会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22号1102室

邮编:200336

联系人:陈莹

联系电话:+8613901983930

(二)报到信息另行通知。

十二、技术官员

(一)赛事设仲裁委员会,由中国龙舟协会选派。

(二)技术代表、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及裁判长由中国龙舟协会选派;辅助裁判员、志愿者、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赛事参赛确认函

2.赛事报名表

3.参赛队伍简介

4.健康承诺书

5.自愿参赛声明

附件:1-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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